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大环发[2020]45号)的要求,对拟再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地块,积极组织工业企业地块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地块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因此,大连煜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中科环境检测(大连)有限公司对大连煜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连煜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苑肖
联系电话:138 3300 3683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中科环境检测(大连)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丽
联系电话:0411-86589055
三、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