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2021 年 9 月 13 日)文件第二条:“对排查发现的已变更为“两公一住”用地(两公一住: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10日之间出让、划拨的地块明细,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且未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各自然资源部门应要求土地使用权人立即整改,开展调查。因此,大连市自然资源资源局旅顺口分局委托大连蓝鑫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大连顺智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水师营村、小南村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连市自然资源资源局旅顺口分局
联系人:石科长
联系电话:18642646170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大连蓝鑫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潘丽红
联系电话:15141167331
三、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